社保繳費基數關乎每一位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隨著2021年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貨幣工資(66504元)的公布,從今年1月1日起,蘭州市社保繳費基數也發生了變化。即:社保繳費基數下限為3325.2元。
繳費基數發生變化,下限為3325.2元
繳費基數是根據職工本人的繳費工資確定的。繳費工資是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于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算繳費工資基數;高于300以上的部分,按300繳費基數封頂。
根據《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 甘肅省財政廳 甘肅省統計局稅務總局 甘肅省稅務局 甘肅省統計局稅務總局 甘肅省稅務局 關于公布2020年甘肅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統計數據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310號)通知要求,現將社保繳費基數標準下限調整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下限調整為2020年全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5542元的60即3325.2元.下限3325.2元即(66504÷12)×60.上限為16626元即(66504÷12)×300.2021年大病醫保標準調整為32.38元/月.
目前社保系統中參保人繳費基數低于3325.2元的,在本月社保繳費核定中,系統將自動按照較新下限基數進行核定。自2021年1月1日起,靈活就業人員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下限同步調整為3325.2元。
職工社保中的職工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工傷和生育保險費全部由用人單位繳納。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的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由個人繳納。靈活就業人員從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之月起繳費,可以選擇按年繳納,繳費須當年完成,不能跨社保年度繳費,錯過繳費時間一般情況不能補繳,因此,各位參保個人要注意盡早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