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詳情
簡介
(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統一組織、統一時間、統一、統一、統一合格標準的制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原則上每年舉行。
在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并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合格者,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財政部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該在范圍內有效。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從獲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中擇優聘任。
級別
科目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設《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兩個科目。
初級資格分兩個半天進行,《初級會計實務》3小時,《經濟法基礎》2.5小時。
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課程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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