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統一組織、統一時間、統一、統一、統一合格標準的制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原則上每年舉行。 在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并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合格者,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財政部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該在范圍內有效。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從獲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中擇優聘任。
級別
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級別代碼是1。
科目
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設《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三個科目。 《財務管理》、《經濟法》為2.5小時,《中級會計實務》為3小時。
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三)對通過統一的,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四)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的合計年限,其截止日期為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
報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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