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詳情
檢驗技士/技師/主管技師
考試報名條件
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部分地區報名條件可能會略有不同,具體以當地衛健委或考試中心等官方部門公布內容為準。
臨床醫學檢驗專業
(一)參加臨床醫學檢驗技士資格考試
取得臨床醫學檢驗專業中專或??茖W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二)參加臨床醫學檢驗技師資格考試
1、取得臨床醫學檢驗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臨床醫學檢驗技士職務滿5年;
2、取得臨床醫學檢驗專業??茖W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臨床醫學檢驗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
1、取得臨床醫學檢驗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臨床醫學檢驗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臨床醫學檢驗專業??茖W歷,受聘擔任臨床醫學檢驗技師職務滿6年;
3、取得臨床醫學檢驗專業本科學歷,受聘擔任臨床醫學檢驗技師職務滿4年;
4、取得臨床醫學檢驗專業碩士學位,受聘擔任臨床醫學檢驗技師職務滿2年;
5、取得臨床醫學檢驗專業博士學位。
注意事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臨床醫學檢驗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有關說明:
1、2021年6月30日《人力資源社會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中醫藥局關于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發布,指導意見中提到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此標準中規定的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報考條件部分內容與現行462號文件相比更細化、更明確,但關于具體的報名要求沒有太多細節的說明。同時,該標準還指出: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地區標準,具有自主評審權的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實際制定單位標準。申報條件地區標準、單位標準原則上不得低于國家標準,評審條件在國家標準框架內,由各地各單位確定地區標準、單位標準。
2、根據《中央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千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5號)和《人力資源社會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3號)相關要求,在符合原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 ]164號)中報名條件的基礎上,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醫務人員,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提前一年申報參加檢驗職稱考試;對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直接申報參加考試。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醫務人員范圍接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聚焦貫徹落實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 10號)規定執行。上述享受提前申報的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政策優惠。
3、報名人員必須在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學檢驗技術工作;
4、報名參加臨床醫學檢驗技士/技師/主管技師資格考試人員,報名條件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全日制院校畢業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考試前一年度的年底,報名參加2022年度檢驗技士/技師/主管技師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21年12月31日。
5、《暫行規定》所規定的有醫療事故責任者等情況不得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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