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司機證,塔吊指揮證,塔吊司索信號工等證件屬于建設廳規定的建設工地必須配備的建筑特種上崗證,上崗作業人員需考取并佩戴該證件方可正常上崗。塔吊證以省建設廳為單位頒發,從業人員需經過培訓且合格后,才能獲得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頒發的塔吊證上崗操作。
塔吊是建筑工地上較常用的一種起重設備又名《塔式起重機》,以一節一節的接長(高),用來吊施工用的鋼筋、木楞、混凝土、鋼管等施工的原材料。塔吊是工地上一種必不可少的設備。
塔吊起重機動臂裝在高聳塔身上部的旋轉起重機。作業空間大,主要用于房屋建筑施工中物料的垂直和水平輸送及建筑構件的安裝。由金屬結構、工作和電氣系統三部分組成。金屬結構包括塔身、動臂和底座等。工作有起升、變幅、回轉和行走四部分。電氣系統包括電動機、控制器、配電柜、連接線路、信號及照明裝置等。
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證類別:
1、建筑電工:在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從事臨時用電作業;
2、建筑架子工(普通腳手架):在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從事落地式腳手架、懸挑式腳手架、模板支架、外電防護架、卸料平臺、洞口臨邊防護等登高架設、維護、拆除作業;
3、建筑焊工(電焊、氣焊、切割):在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從事電焊作業;
4、建筑架子工(附著升降腳手架):在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從事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安裝、升降、維護和拆卸作業;
5、建筑起重司索信號工:在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從事對起吊物體進行綁扎、掛鉤等司索作業和起重指揮作業;
6、建筑起重機械司機: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機、固定式、軌道式和內爬升式塔式起重機的駕駛操作。